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壳体车间AGV配送项目(1组)
2021.03.13
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壳体车间AGV配送项目(1组)现对外公示,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。项目要求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:
1、设备概况
1.1、设备用途:通过AGV小车将壳体车间生产合格上盖、下壳组件,由下壳组件下料处(含上盖)准确无误配送至下壳组件上料处(含上盖)。
1.2、使用环境:0℃ ~ 50℃;
1.3、行驶速度:0~60m/min;
1.4、整组电池参数:24V/180Ah;
1.5、叉车本体可靠;
1.6、运送重量≥1.4吨;
1.7、举升高度≥1.6米;
1.8、最小直角通道宽度(1200*1000托盘)≤2m;
2、技术要求:
2.1、使用AGV小车实现壳体车间上盖、下壳组件自动运输配送,全自动智能化导向;
2.2、实现上盖、下壳智能物流库位管理以及生产物料智能调度;
2.3、通讯系统由无线局域网组成,AGV与平台之间采用无线局域网进行信息交换、采集;
2.4、终端采用(含手持岗位操作平板)中文菜单、液晶触摸屏,显示AGV相关运行信息等;
2.5、配置先进可靠的充电单元,充电单元设置在物料存放区域附近;
2.6、系统具备良好的可兼容性和扩展性,便于后期系统升级换代或重组增减;
2.7、系统能对AGV运行任务进行实时监控和干预;
2.8、AGV地面系统需具备任务的接收和分配、多AGV状态监测、多AGV避让、充电控制和监视、人工干预、故障提示等功能;
2.9、增加端口,满足MES、ERP兼容。
3、安全防护及防呆要求:
3.1、采用激光障碍探测、急停按钮、行走声光警示、障碍报警、叉车碰撞检测等;
3.2、AGV安全激光具备减速区、 停止区、 急停区三个分级;
3.3、AGV小车设有急停开关,任何时间按下急停,AGV小车停止运行;
3.4、噪声要求:AGV小车运行时小于75分贝。
4、质保
4、1本项目质量保证期:1年。质量保证期自双方签订终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。合同范围内的一切货物(易耗品除外)均属质保范围,质保期外协助需方联系外购厂家。重要结构件质保3年并列出明细。
二:其他要求:
1、结构设计充分考虑各个部件、充电装置、附件在安装、操作、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方便性;
2、所有电池、充电装置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;
3、电路具有过载、过流、短路保护;
4、提供设备操作、维护作业指导书、易损件清单。
三、对参与人质资要求:
1、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,并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。
2、参与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、技术和服务能力。
四、报名时间:2021年3月15日至2021月3月23日17:00止
五、参与报单位需提供的以下资料:有效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章单位公章、报名单位可通过18055395252@163.com发送。
六、联系人 乔 兵 18055395252(商务交流)
王 峰 13505533575(技术交流)
张 寅 15324539893(技术交流)
潘 传 明 13855300432(技术交流)